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菁英活力積點計畫 列印 E-mail

公告

Announcement

受文者:所有經銷商

發文日期:2009/06/01

發文字號:萊字第09060101

主旨:菁英活力積點計畫

  • [A]特別獎勵
    1. 活動期間:
      6/1-6/30 實施一個月。
    2. 參加辦法:
      凡直推兩位新人(身分證號碼不得重複)購買董事套裝、可獲特別獎金新臺幣壹仟陸佰元 直推四人可獲特別獎金新臺幣叁仟貳佰元,以此類推,推薦越多領的越多。
    3. 直接推薦人(Enroller)輔導獎金﹕
      第一代﹕NT$300﹕第二代﹕NT$200 (直推結構無限代向上緊縮)
    4. 支付時間:
      6/30 結算獎金,於7/29發放轉帳至獲得者獎金帳戶。
  • 國外旅遊活動
    特別安排國外旅遊獎勵經銷商
    1. 活動期間:
      6/1 - 8/31 實施三個月,三個月點數累計計算。
    2. 旅遊時間與地點:2009年十一月前,五天四夜泰國精緻旅遊,內容視當時季節與旅行社安排另行公告通知。
    3. 參加辦法:
      • 凡直推一位新人(身分證號碼不得重複)購買董事套裝一套,可獲得獎勵積分1點。
      • 單月直推五位自動訂購付款成功者,可獲得獎勵積分1點。
      • 凡職級國際董事以上,輔導直推晉升國際董事一位者,可獲得獎勵積分5點。
      • 活動期間晉升為國際董事者可獲得獎勵積分5點。
      • 以上點數累積每十點可獲得一位免費旅遊名額。
      • 本活動累積點數不可轉讓。
  • 說明:
    以上獎勵條件可同時成立,並不衝突。
    例如:
    期限內達成推薦十位新人,不但可獲得特別獎金8,000元(1,600*5),且可獲得旅遊積點十點,,獲得免費五天四夜泰國精緻旅遊名額。
  • 合格條件﹕
    獎勵領取人必須在活動期間維持活躍資格(當月自動訂購套裝75CV﹐或購貨120CV以上)
注意事項:
  • 台灣公司保有以上條款保留最終解釋權力﹔
  • 所有依法應付稅款由經銷商負擔﹔
  • 所需證件費用由經銷商負擔。
  • 獲得獎勵者,如個人或其組織有退貨情況發生,公司將重新計算其獎勵,並將扣回溢發之部分。
  • 若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或基於安全考量,公司保有調整旅遊內容之權力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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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商萊科思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敬上

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一日